O-1是特殊人才签证,属需要雇主支持的非移民签证类型。O-1 签证从性质上来讲与H-1B签证比较类似,但是O-1 申请不受任何名额的限制。O-1签证单次时限最多为三年,到期前可以申请延期,没有最多期限的限制。理论上来讲,只要雇主需要外籍员工继续工作,O-1签 证就可以继续延下去。因此,持有H-1B签证满6年期限但仍想留在美国的外籍者也可以考虑申请O-1签证。O-1 签证适用的领域非常广,其中艺术和体育领域的专业人士更容易获得此类签证。
O-1申请的基本条件与EB-1A特殊人才移民有很大类似,但对于受益人在专业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做出的贡献要求相对较低。除了需要雇主支持外,O-1签证的受益人需要在科学,商业,艺术或体育方面具有一定的成就,即满足以下至少3项要求:
(1) 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知名的奖项;
(2) 是本专业领域著名组织、机构或协会的成员。这种会员资格只授予取得杰出成就的专业人员;
(3) 有专业报刊、重要商业刊物或主流媒体的报道;
(4) 曾多次在本专业领域活动或竞赛中担任裁判、评委,或担任重要学术期刊的审稿人等;
(5) 在本领域(例如科学、艺术、商业、体育等)曾做出重大贡献;
(6) 在专业学术期刊或其它主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7) 在享有声誉的组织、机构、协会或实验室中担当重要或领导职位,或发挥重大作用;
(8) 领取比其他同行更高的薪水或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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