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商务/B-2旅游探亲签证是最常见的允许申请人短暂停留美国的非移民签证类型。B-1签证签发给进入美国进行短期商务活动的人员,而B-2签证则适用于来美国旅游或探亲的人员。如果上述两者皆有之,那可以申请二者综合的B1/B2签证。
简述
申 请B-1/B-2签证,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向签证官证明签证申请人符合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根据法案214(b)条款,所有B-1/B-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有移民倾向”,除非签证申请人证明他们与居住地具有 足够的强烈联系-包括家庭、社会、或经济的联系-以证明他们计划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会是短暂的。强烈的联系依各个国家、城市、及个人情况不同而异。所谓”联 系”是指一个人生活上各方面与他的国家或居住地息息相关的东西,如财产、工作、社会关系、家庭关系等。签证官会针对每一个申请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多方面的综 合考虑,从而决定申请人的移民倾向这个假设是否可以被取消。
申请条件
对于B-1/B-2签证,申请人至少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比如参加商务、休闲、医疗活动或者探亲访友等;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的;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经济等联系,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母国。
虽然每一次的签证申请都是独立的,签证官应给予综合的、合理的考虑,但是一旦申请人之前被认定有移民倾向,除非能补充强有力的材料,否则该倾向很难被抹除。所以,第一次的申请和材料的准备尤为重要。
证明材料
每个签证申请人都需要提交单独的申请费用和相关表格。在签证面谈时一般都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签证申请(MRV)付款收据。目前B-1/B-2的签证申请费为160美元,可以通过网络,或美国领事馆指定的银行及地点交付(详情请见下章“申请程序”);
DS-160表格的确认页(详情请见下章 “申请程序”);
前往美国旅行的有效护照,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预定停留期至少六个月;
一张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 2英寸(5厘米x5厘米)彩色白底正面照片;
面谈预约信(如果有)。
除此之外,申请人还可以向签证官提供一下或更多其它支持性文件,例如:
美国企业或商务伙伴出具的邀请函,或美国亲戚朋友的邀请函;
当前收入证明,最近几个月的工资单,纳税单,房产证或企业产权证,资产证明,银行存折(包含近一年的资金存取)等;
行程表和/或其它有关旅行计划的说明;
申请人如仍在职,可提供单位证明信详细说明申请人的职位、工资、入职时间、是否获准休假、赴美目的等。申请人已退休的,可以附上退休金月收入证明,银行单等;
探 亲访友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与邀请人之间具有真实、持续的亲属或朋友关系,并且应该附上邀请人在美国的移民身份信息。支持材料包括户口本或其它能 够证明真实亲属关系的文件,例如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等,近年来与美国亲属或朋友的合影,邀请人的美国护照或绿卡复印件等;
美国的邀请人也可以视乎情况,提出给申请人做经济担保,承担部分申请人来美的旅行食宿费用。这种情况下,邀请人需要附上最新几个月的工资单以及最近1-3年的联邦报税单等。
另 外,由于美国医疗比较发达,单纯前往就医问诊的也在B-2签证受理范围之内。符合这种情况的申请人应出具本地医师的医疗诊断书,说明申请人的病情和赴美治 疗的理由,以及美国医师或医疗机构出具的信函,表明其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治疗服务并详述预期疗程和治疗费用(包括诊费、住院费以及所有医疗相关开销)。如果 由个人或组织为申请人支付旅费、治疗费和生活费,则应出具相应的资金证明。如果上述费用的支付担保人为个人,则需提供相关的银行凭证或收入、存款证明或所 得税申报表的核证副本,以此来证明其财力。
支持性文件仅是签证官在面谈时要考虑的众多因素之一。签证官将综合职业、社会、文化和其它因素以及申请人在面谈时的作答情况,权衡申请人的赴美意图、家庭背景、在原居住国的长期规划等各方面信息,做出综合而具体的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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