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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特殊人才绿卡

特殊人才绿卡(EB-1A Extraordinary Ability Aliens)是属于美国移民法规定的第一类优先职业移民。凡是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体育竞赛中获得国家或者国际认可和赞赏的人士,都可以申请此 类绿卡。曾获过国家或国际大奖的各类艺术家尤其青睐此种移民方式。该类申请不需要有美国雇主支持,无排期限制,是最快获得美国绿卡的方式之一。并且,它的 适用范围非常广,几乎任何领域的杰出人士均可申请。


特殊人才绿卡申请人必须用充分的文件,材料事实证明自己具备特殊才能或杰出成就,是该领域的精英分子,并且获得国家或国际社会的认可。申请人的才能必须具备在实质性上推进美国社会进步的潜力并且申请人愿意在美国继续发展该项才能。


对于此类申请,移民法规定了十条标准,如果申请人满足十项中的至少三项,他/她就可以提出申请。这十条标准是:


(1)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内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知名的奖项;

(2)申请人是本专业领域著名组织、机构或协会的成员。这种会员资格只授予取得杰出成就的专业人员;

(3)有专业报刊、重要商业刊物或主流媒体对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所取得的成就的报道;

(4)申请人曾多次在本专业领域活动或竞赛中担任裁判或评委,或担任重要学术期刊的审稿人等;

(5)申请人在本领域(例如科学、艺术、商业、体育等)曾做出重大贡献;

(6)申请人在专业学术期刊或其它主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7)申请人曾多次举办或参与个人艺术作品展览、演奏会或成果展示会等;

(8)申请人在享有声誉的组织、机构、协会或实验室中担当重要或领导职位, 或发挥重大作用;

(9)申请人领取比其他同行更高的薪水或报酬;

(10)申请人在艺术表演中获得商业成功(例如:高票房记录,录像带或影碟的高销售记录等)。


另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也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如果可以得到国外专家的有力推荐信,案件成功的机率将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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